南京“天价救护车”当事人已被开除,是否该再追查追查呢? 文/居然是个人 救护车嘛,就是用来救护病人的。经常在办公室时就能听到大街上响起的“呜啊呜啊”的急救车的叫声,每每听到这个,都会心生一丝担忧,不知又有什么样的病人被紧急送到医院进行抢救了…… 就在前两天,一则关于南京的救护车的消息,在网上持续发酵。是关于南京的一家医院开着救护车去高淳接了一名病人,然后收费3600元钱,并打了白条。目前,该事件有了最新的进展:事情引起了南京市卫生局及市急救中心的重视。昨天,涉事当事人已被开除,多收的2000元要求退还家属,南京市急救中心应天医院分站暂停急救业务。 相信这样的处理结果,是当事人不愿意看到的。但是,对于整个行业来说,这肯定是一个警钟。做人做事都要有必须的原则,需要去坚持,尤其是对于需要急救的病人来说,更是要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思想,但这次的“天价救护车”事件中,相关的利益方,却把“钱”放在了相对重要的位置,而且一收就多收了2000块!这恐怕也是病人家属们事先绝对想不到的。 根据这样的事实,其实我们是有理由怀疑市内其他的可以出动救护车的单位,或者是曾经已经发生过的救护车外出急救的过程中,还存在着这样的“乱收费”现象。在这次的“天价救护车”事件发生后,是不是该对之前的收费情况来一次彻底的清查呢?是不是该对能够开展急救业务的医疗机构的急救收费业务也来一次彻底的清查呢?不得不说,这是一次契机,不可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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